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专栏
(http://182.90.246.13:18080/html/14383/index.html)
及柳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
(http://www.liunan.gov.cn/zfxxgk/xzgk/index.html)
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柳州市潭中西路68号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编:545007 ,电话:0772-3259369,电子邮箱lnqsy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做出具体规定。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实时更新。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经办人提出,由办公室相关人员初定,统一上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编制了《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运行情况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我局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次、分层次,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填报等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自信息公开平台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定期对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和发布信息,目前平台运行状况良好。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今年,我局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130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共二十类信息。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照法定的范围,依照“谁负责、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1月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办公室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等。2017年我局要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